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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7点击:[ ]

学校各单位:

现将《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务处    

201761

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和《教育部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 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英文教学课程的管理工作,确保全英文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1. 关于全英文教学课程

全英文教学课程指在教材、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以英语为教学语言开展课堂教学的课程。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开设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但语言类专业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课程、公共英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列入全英文教学范围。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我校具体情况,除全英文专业外,我校每个专业至少应设置2门以上全英文教学课程,并培育形成可以整学期开设的全英文课程模块,促进与境外高校学生的双向交流。鼓励拔尖人才试点班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全部采用全英文教学。采用全英文教学的课程,不能降低对课程内容的掌握要求。因此,为确保课程的教学质量,充分考虑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和用英语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采用全英文教学的课程一般应安排在学生修读完大学英语课程之后(全英文专业除外)。

2.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

全英文教学要求所有的教学环节全部使用英语,即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均采用英语为教学语言。

3.全英文教学课程开课教师的要求

1)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具有承担所教学课程相应的理论水平,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我校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资格。  

3)为保证全英文教学的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原则上最多主讲两门全英文教学课程。

4.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开设程序

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开设实行申报制,未经申报、批准,不能随意开设全英文教学课程。开设全英文教学课程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教师申报的全英文课程应是本专业培养方案中已经规划的全英文课程,不在规划之列的不能直接申报。如确属教学需要,需教师申请,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将该课程纳入到专业培养方案中后方可申报。

2)开设全英文课程的主讲教师在每学期安排下一学期开课计划(每学期第6周)时向所在学院申报,并填写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申报表

3)学院组织专家对全英文教学课程开设及其相关的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教案等进行审核;第一次开设全英文教学课程的主讲教师需要进行一次试讲,学院审核试讲听课情况。

4)学院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开课情况并汇总全校全英文教学开课计划,将下一学期开设的全英文教学课程及教师向全校公布。  

5. 全英文教学课程的教材选用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使用外国教材管理(教高厅[2006]5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全英文教学课程必须使用高质量的外国原版教材和国内正式出版的外国原版教材影印版。任何学院和个人未经教材权利人授权许可,不得擅自翻印、复制、销售和使用外国原版教材。  

2)考虑到国外原版教材的使用成本等问题,学校设立全英文教学教材基金,为每门课程提供不大于5000元的全英文教材资料经费,用于支持列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国外原版教材的购置,购置的教材由学院负责保管,教师和学生在教学中可向学院借阅。  

3)经批准开设的全英文教学课程,应在开课前作好教材征订与选用工作。选用国内正式出版的外国原版教材影印版,按国内教材选用征订的办法处理。使用国外原版教材应由课程主讲教师在提出全英文教学开课申请时加以说明,学院须对所选教材的思想性、版权、学生的承受能力以及对全英文教学课程的适用性作出全面的评价,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并报教务处教材科备案。  

6.全英文教学课程的教学管理  

1)在全英文教学课程实施过程中,学院负责本学院全英文教学课程各教学环节的组织、落实、监督、检查,每学期期末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全英文教学课程基本要求,对本学院开设的全英文教学课程情况进行考核,并填写本学院的全英文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说明课程教学中的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等方面的英语使用情况。  

2)学校成立全英文课程授课督导小组,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全英文教学的课程进行听课检查,记录听课情况,并及时通报有关教学情况。对未达到全英文课程授课要求者提出改进意见;明显不符合全英文课程授课标准者,学校不予认定该课程为全英文课程。  

3)教务处定期收集学生和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学院意见、师生意见及督导小组意见对全英文教学课程的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每学期一次,考评合格者,按本办法规定核计教学工作量。

4)学校委托教师发展中心和国际学院定期开展教研活动,鼓励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7.全英文教学课程的工作量及课酬计算

全英文课程的教学工作量按计划学时计算且不计入超课时工作量的范畴,课酬按标准课酬的3.5倍计算。

8. 相关鼓励措施

1)鼓励全英文课程授课教师通过各种形式进修学习,每年将选拔若干名全英文授课教师赴海外进修学习,以提高英文水平和授课质量。  

2)已开设全英文课程的教师在职称聘任、赴外访学、教学改革立项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对于全英文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将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附件: 1. 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申报表

      2. 华侨大学全英文教学课程教学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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