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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3点击:[ ]

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657号)文件精神,我院拟于近期评选2015-2016学年校级、院级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种类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等奖)、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

2.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

二、奖励办法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和厦航奖学金1500元/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境外):标准为2000元/学年。

2.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标准为一等奖800元/学年、二等奖6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

三、评选条件

1.校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①在校学习期满一年;②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境外生4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25%(境外生35%);④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⑤《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⑥当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当学年未受违纪处分。

2.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①学年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2,总平均绩点(不含校选修课)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社区表现分不在本楼幢后30%或表现分不低于98分且无违规违纪行为。③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

3.院级(境内、境外)学生奖学金(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同学可以参评):

(1)学业突出者:①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37%,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2%;②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

(2)学生干部工作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担任学生干部期满一年,并在任期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②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名列班级前50%,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0%或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③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④任职期间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学年考核优良。对于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但需填写在学院评审的社会工作突出者(附件6)上,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后决定这一部分同学的奖学金不占用班级分配到的奖学金金额。

(3)学业进步突出者(奖励等级等同于院级三等奖学金):①评选的学年度里学习平均绩点比上一学年的平均绩点提高程度不低于1.0(如从2.0提高到3.0)或名次上升20%;②当学年平均绩点不低于3.0;③一年内没有违纪受处分的情况;④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四、奖学金分配方案

1.我院校级、院级奖学金以各班级学生总数为依据,按照每人300元的原则分配奖学金。

2.对于绩点较高的班级,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具体奖励原则为:土木工程专业奖励本年级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2000元,排名第三的班级1000元;工程管理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第二的班级2000元,第三的班级1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奖励本学院平均绩点排名第一的班级3000元,排名第二的班级2000元,若前两名分布于同一年级,则第二名顺沿至其他年级。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班级

境内生数

奖学金总额(元)

班级平均绩点

绩点奖励

校级(一、二等)人数控制

2013级土木工程1班

45

13500

3.065

3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2班

42

12600

2.849

 

2

2013级土木工程3班

39

11700

3.019

2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4班

41

12300

2.922

 

2

2013级土木工程5班

37

11400

3.006

1000

2

2013级土木工程6班

38

11100

2.658

 

2

2013级工程管理1班

55

16500

2.963

 

2

2013级工程管理2班

54

16200

3.092

 

2

2013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班

43

12900

3.037

 

2

2013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班

38

11400

3.164

2000

2

2014级土木工程1班

37

11100

2.942

 

2

2014级土木工程2班

34

10200

3.046

2000

2

2014级土木工程3班

38

11400

3.068

3000

2

2014级土木工程4班

34

10200

2.937

 

2

2014级土木工程5班

37

11100

2.991

1000

2

2014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1班

43

12900

2.792

 

2

2014级工程管理1班

50

15000

2.892

 

2

2014级工程管理2班

50

15000

3.109

2000

2

2014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班

37

11100

3.443

3000

2

2014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班

35

10500

3.195

1000

2

2015级土木工程1班

34

10200

3.083

 

2

2015级土木工程2班

34

9900

3.282

1000

2

2015级土木工程3班

32

9600

3.339

2000

2

2015级土木工程4班

33

9600

3.051

 

2

2015级土木工程5班

33

9900

3.229

 

2

2015级城市地下空间工程1班

42

12600

3.522

3000

2

2015级工程管理1班

57

17100

3.233

1000

3

2015级工程管理2班

58

17400

3.31

3000

3

2015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1班

39

11700

2.964

 

2

2015级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班

39

11700

2.938

 

2

合计

1228

368400

 

27000

62

五、要点说明

1.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选执行《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657号)规定,奖学金与各类荣誉称号分开评选,荣誉称号(除集体类)不设奖金,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但可与奖学金兼得。其中,校三好学生必须从获得当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奖学金或校研究生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厦航奖学金因属于捐赠性质,故不得参评荣誉称号。

2.各班级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不得擅自放宽条件。对于校级奖学金(一、二等)的评选,除总人数不得突破限额以外,还要保证本班级至少有一个二等奖学金名额。厦航奖学金每班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3.参评校级境外学生奖学金、厦航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班级推荐到学院评审的社会工作突出者奖学金,在满足评审条件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申请,然后由学院进行评审,这些奖项不占用班级分配到的奖学金。但是需要保证院级一等奖学金的名额不得超过班级评审的院级奖学金总名额的40%

4.除“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外,以上各级各类奖学金(包括已评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

5.在符合各级各类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

6.在土木工程学院就读不满一学期的学生,不在我院参评校级及院级奖学金,向原所在学院申请参评

7.班级在组织学生评选和申报时要严格按照各类评选条件进行(特别是综合测评、学习绩点、社区表现分、体质健康标准、阳光成长计划资格等),若在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不再从其所在班级增补名额

六、材料递交要求及时间

以上材料提交严格按照附件中标注的要求报送,10月17午12:00前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先交厦航奖学金)审批表及报送汇总表、“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提交至团委C5-304,另将汇总表、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947767670@qq.com

其他校级奖学金的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947767670@qq.com

院级奖学金提交的截止时间为10月24下午17:00,提交地点为团委C5-30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947767670@qq.com

附件:1.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

2.1(厦航奖).XX班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2.2(校一、二).XX班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

3. “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

4. “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

5.(班级评审) XX班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6. (班级推荐-学院评审)XX班院级社会工作突出者汇总表        

附件1-6.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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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0月13

365bet备用                  2016年10月13日印发